不可結交的四種人
Updated: Dec 31, 2021
★陳保羅★
聖經《箴言》提醒讀者不可結交的四種人。
(一)大張嘴的人
聖經說:“往來傳舌泄漏密事;大張嘴的不可與他結交。”(箴20:19)由於往來傳舌的泄漏密事(也在箴11:3提及),所以與別人分享秘密時必須小心。傳舌的行為在箴16:28,18:8,26:20、22中,也被斥責。所以,人應當避免與大張嘴的人來往,因為他們可能泄漏應當保密的事情。
(二)好生氣的人
聖經說:“好生氣的人,不可與他結交;暴怒的人,不可與他來往。”(箴22:24)
聖經警告我們,不要跟好生氣的人或暴怒的人為友或打交道。這種人喜怒無常,不僅不能自約,還會影響到別人。他們常會挑起爭端,引起破壞性的犯罪行爲。與他們結交來往,會使你陷在痛苦的網羅裡,難以脫身。
(三)好酒貪食的人
聖經說:“好飲酒的,好吃肉的,不要與他們來往,因為好酒貪食的,必致貧窮;好睡覺的,必穿破爛的衣服。”(箴23:20-21)一個智慧的人,要避免醉酒和貪食。
箴20:1,“酒能使人褻慢,濃酒使人喧嚷,凡因酒錯誤的,就無智慧”。
弗5:18,“不要醉酒,酒能使人放蕩”。
箴23:2,“你若是貪食的就當拿刀放在喉嚨上”。
酗酒和貪食也會使人好睡覺,結果使人懶惰而貧窮。
關於酗酒的其它害處,請參看箴言23:29-35,“誰有禍患?誰有憂愁?誰有爭鬥?誰有哀嘆?誰無故受傷?誰眼目紅赤?就是那流連飲酒,常去尋找調和酒的人。酒發紅,在杯中閃爍,你不可觀看,雖然下咽舒暢,終久是咬你如蛇,刺你如毒蛇。你眼必看見異怪的事,你心必發出乖謬的話。你必像躺在海中,或像臥在桅杆上。你必說:‘人打我我卻未受傷,人鞭打我我竟不覺得……’”
(四)反復無常的人
聖經說:“我兒,你要敬畏耶和華和君王,不要與反復無常的人結交,因為他們的災難,必然而起。耶和華與君王所施行的毀滅,誰能知道呢?”(箴24:21-22)
耶和華,全能的神,當然有絕對的主權;君王是神的用人。羅馬書13:1-2,“在上有權柄的,人人當順服他,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,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。 所以,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,抗拒的必自取刑罰。”
“你要敬畏耶和華和君王,不要與反復無常的人結交”:這裏“反復無常的人”或又可引申為謀反的人。與他們結交,自己會受牽連,因此難免受罰。
弟兄姐妹,在這充滿復雜性的社會裡,我們應當謹慎與人結交來往,盡可能遠避以上四種類型的人,以免受到不良影響。願我們都能有好的生命品德,榮耀主名。
本文作者 陳保羅 紐約市布碌克林華人教會傳道